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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降碳与污染治理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于:2026-01-16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制定本申报指南,以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及项目单位规范、高效地开展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本专项旨在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聚焦“十五五”规划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域的重点任务,支持有利于能源结构优化、资源循环利用、环境质量改善的重大项目建设。申报工作遵循“科学、民主、公正、高效”及“一钱多用”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优先支持节能降碳潜力大、污染治理效益显著、对绿色低碳发展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二)核心原则

  1. 聚焦重点,精准投向:资金严格限定于管理办法明确的六大支持方向,不搞“大水漫灌”,坚决杜绝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无关建设。
  2. 前期完备,条件成熟:中央预算内投资仅支持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含试运行)项目。项目需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并落实规划、用地、环评等关键建设条件。
  3. 统筹“软硬”,注重实效:项目申报需同步考虑“硬投资”与“软建设”,将项目建设与完善地方绿色低碳发展长效机制、创新管理体制相结合。申报材料中需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特别是可量化的节能降碳、污染物减排成效。
  4. 防范风险,严守底线:申报单位须确保项目不会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并承诺建设资金多渠道落实。项目单位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专项支持范围与补助标准

(一)节能降碳专项支持方向

本专项支持范围广泛,具体包括以下六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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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染治理专项支持方向

根据《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结合生态环境部相关资金指南,污染治理专项重点支持:
  1. 大气污染防治: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如VOCs综合治理、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燃煤污染控制等。
  2. 水污染防治: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等。
  3.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重点地下水污染源防控等。
  4. 固体废物治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等。

(三)资金补助标准

根据项目性质,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方式。
节能降碳项目(方向1-4):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的20%。
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方向5):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区域差异化补助,其中:东部地区60%、中部地区70%、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80%。
污染治理项目:补助比例参照其专项管理办法执行,通常与项目类型、地区因素挂钩。
其他规定:单个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中央财政资金。已获得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申报主体与条件

(一)申报主体

  1. 项目单位: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
  2. 汇总申报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是地方项目的汇总申报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项目由中直管理局、国管局或相关部门汇总申报。

(二)项目基本条件

  1. 合规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行业准入条件。
  2. 前期手续: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并依法取得用地、规划、环评、节能审查等批复文件(按规定无需办理的除外)。项目必须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获取唯一项目代码。
  3. 建设状态:应为计划在2026年内新开工,或目前已开工的在建项目。投资完成率超过80%或已完工的项目不符合申报要求。
  4. 资金落实:项目资金来源明确,地方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等已落实或具备明确的落实方案,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5. 绩效目标:具有清晰的节能、降碳、减排等量化绩效目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申报材料与编制要求

项目单位需编制详实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部分:
  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法人信息、资产负债、信用状况(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告)等。
  2.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名称、建设规模与内容、地点、总投资及构成、建设工期、当前进度等。
  3. 政策符合性分析:详细阐述项目背景、必要性,并逐一论证其符合本指南所述的具体支持方向和条款。
  4. 前期手续与建设条件:列表说明各项批复文件的取得情况,并提供关键附件复印件。
  5.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详细的估算表、设备清单,明确申请中央资金的额度和比例,以及其他资金的具体来源与到位证明。
  6. 项目建设方案:包括技术路线、工艺方案、设备选型(鼓励选用先进高效设备)及“软建设”配套措施(如长效机制、管理创新等)。
  7. 项目实施进度:总体计划与年度投资安排。
  8. 项目绩效分析:核心部分。必须量化测算项目建成后的年节能量、二氧化碳减排量、固体废物利用量或污染物削减量。对于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节能项目,须附具专业机构出具的《节能诊断报告》。
  9. 相关承诺:包括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重复申报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的承诺。
  10. 附件:各项前期批复文件、资金证明、法人执照、信用报告等。

五、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申报工作采取“逐级审核、限时上报”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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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2025年第四季度启动2026年度的申报工作。
地方组织申报: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家要求,设定本地区的内部截止日期(通常比国家截止日期提前1-2个月)。例如,部分省份可能在2025年第三季度就已开始组织项目储备。
关键步骤:项目单位务必第一时间与所在地的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接,明确地方申报的具体时间节点和要求。

六、申报策略与建议

  1. 提前谋划,进入储备库:申报成功的关键在于“项目等资金”。各单位应尽早谋划项目,完善前期工作,并主动申请将项目纳入省级和国家级的重大项目储备库,这是获得推荐的前提。
  2. 紧扣“双碳”与“美丽中国”主题:在报告中突出项目对实现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作用,将具体的技术方案与宏观政策紧密挂钩。
  3. 量化绩效,突出亮点:用详实的数据计算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技术先进性和模式创新性(如零碳园区、CCUS、数字化碳管理等)。
  4. 确保材料严谨合规:申报材料是专家评审的唯一依据,务必保证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附件齐全、装订规范,避免因形式问题被否决。

七、监督管理与后续实施

  1. 信息公开与调度:所有获批项目信息将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全程管理。项目单位需每月在线填报进展,接受动态调度。
  2. 资金与绩效监管:各级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监管。项目竣工后,将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该地区未来年度的资金安排。
  3. 违规惩戒:对提供虚假材料、挪用资金、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单位和地区,将采取收回资金、通报批评、限制今后申报资格等处罚措施。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指南要求,科学、规范、及时地组织项目申报,共同推动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降碳与污染治理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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