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7664807
18026438351
发布于:2026-03-16
一、哪些设备在支持范围内?
行业领域: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养老院(医疗配套)、医疗设备生产企业(自身生产设备更新)等医疗相关领域
具体方向:
1. 诊疗设备:CT、MRI、彩超、X光机等影像诊疗设备,生化分析仪、血常规分析仪等临床检验设备更新;
2. 急救设备:救护车、急救监护仪、呼吸机等急救设备更新,提升应急救治能力;
3. 公共卫生设备:疾控中心检测设备、传染病防控设备、核酸检测设备更新,强化公共卫生防控能力;
4. 康复设备:康复训练仪、理疗设备等康复配套设备更新,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5. 医疗生产设备:医疗设备生产企业的生产、检测设备更新,推动医疗设备国产化升级。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主体:为医疗机构(医院、疾控中心等)、医疗设备生产企业(聚焦自身生产设备更新),具备相应医疗资质或生产资质,信用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违规生产/运营记录;
2. 项目要求:聚焦诊疗设备、检测设备、急救设备、公共卫生防控设备等更新,推动医疗服务提质、公共卫生防控能力提升,符合医疗行业发展规划;
3. 项目状态:为在建或2026年内可开工项目,资金落实到位,设备更新后符合医疗行业现行标准(如医疗器械相关标准);
4. 设备要求:淘汰旧医疗设备使用年限≥5年,具备合规处置(报废、回收)条件,需提供报废证明;
5. 其他要求:医疗机构需具备完善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能够保障更新后设备规范使用,医疗生产企业设备更新需推动国产化替代。
三、申报条件?
1. 材料要求:提交医疗或生产资质证明、项目备案文件、设备更新清单及用途说明,明确设备与诊疗、防控需求的匹配性,以及旧设备处置证明、新设备购置合同(意向合同);
2. 手续要求:完成项目审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环评等手续,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医疗设备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 其他要求:优先选择国产医疗设备,申报材料需体现公共卫生保障或诊疗能力提升目标,2月底前完成提交,配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
4. 投资要求: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普惠性医疗机构项目可适当降低至300万元;
5. 资金管理:国债资金专款专用,仅用于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不得挪作他用,补贴比例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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